
期刊简介
《山西医药杂志》是山西省创刊最早的综合医学期刊,有近四十年的历史,具有载文量大、信息面广、内容丰富、印刷质量上乘的特点,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之一,在省内多次被评为优秀期刊和一级期刊。《山西医药杂志》的前身为《山西医学杂志》,创刊于1957年6月,由中华医学会山西分会主办,山西医学杂志社出版发行。该刊为综合性医学期刊,16开,64页,全国公开发行。总编邵象伊,副总编3人,常务编辑4人。1966年9月《山西医学杂志》停刊,10年间,编辑出版10卷38期。1972年,恢复《山西医学杂志》并更名为《山西医药》,以内部期刊赠送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1974年2月,《山西医药》更名为《山西医药杂志》,继续以内部刊物向全省各地发送。1976年10,《山西医药杂志》(双月刊)向全国公开发行,发行量达到1万多册。1984年《山西医药杂志》从山西卫生报刊编辑部独立,定编5人/1985年,该刊增设胶印插页,主要文章附中、英文摘要,质量明星提高。1989年《山西医药杂志》被评为山廿省优秀科技期刊,同日本东洋医学社建立互换关系,发行量每期突破2万册,居国内省级医学期刊之首。《山西医药杂志》现为双月刊,大16开,88页,期定价为3.50元,双月15日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标准刊号 ISSN 0253-9926 中国标准刊号CN14-1108/R 邮发代号22-38 编辑部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华门23号 邮编030013。本刊由中华医学会山西分会主办,山西省卫生厅主管,现任社长兼总编:董海原,主要读者对象为各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医学院校师生。多年年,《山西医药杂志》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侧重普及;坚持理论与实用相结合,注重实用;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立足山西,面向全国,为山西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股务,为全国股务”的办宗旨引导下,为宣传和政府的科技方针政策,传递医学信息,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山西医药杂志》1992年9月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列为综合性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第32位);1989年被评为山西省优秀期刊;1990年获优秀期刊提名奖;1992、1993年被评为山西省一级期刊;1995-2002年连续被评为山西省一级期刊;1998年被共青力省委、山西省卫生厅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1999年获山西省第二届书刊装帧艺术作品三等奖。2002年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中医临床研究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8-24 10:17:04
投稿须知(鼓励电子邮件投稿):
1.稿件署名作者应为合法著作权人,文责自负。来稿请附作者单位推荐信或在文字稿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单位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
2.来稿首页请注明:题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学历、技术职称及工作单位,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讯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和E-mail,并标明正文字数、表数及图数。
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4.本刊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在最快时间内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
5.本刊对来稿认真负责,处理及时,收到稿件后立即编号,并给回执,日后联系时请注明稿号。投稿2个月未接到本刊回执,请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6.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2个月不寄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修改稿首页务请注明稿件编号。
7.来稿一经录用,即表示作者同意文稿的专有使用权归《中医临床研究》所有。《中医临床研究》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网络版)和纸版等其他方式刊发,未经本刊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出刊后每篇文章赠作者1册样刊。
8.请作者自留底稿,本刊概不退稿。欢迎E-mail投稿
论文格式:
9.文稿应具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练,用字规范。论著性文章4000字左右,综述、讲座5000字左右,经验交流、临床研究等不宜超过3000字。
10.标题:力求简明,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11.作者:作者姓名在标题下依次排列;单位按照所在省市县、单位全称、具体科室、邮政编码的顺序列于标题下方。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附证明信。
12.摘要:论著性文章需附中、英文摘要,均为500字(词)以内。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列出主要数据)、结论4部分。
13.关键词:论著需分别在中、英文摘要后标引2~5个中、英文关键词。关键词之间用“;”分隔,每个英文关键词首字母大写。
14.医学名词和药物名称:医学名词应使用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中西药物名称应使用化学工业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15.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列出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
16.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
17.图片和表格: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题或表题,说明性的内容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说明文字应简短,不应超过 50字,病理照片要求注明特殊染色方法和高、中、低倍数。按照三横线(顶线、表头线、底线)表模式制表,表内同一指标数据保留相同的有效位数。所有的图表在文中相应部分应提及。
18.参考文献应引自正式出版物,在稿件的正文中依其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段末上角标出,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